胡宇齐
轮胎干瘪、灰泥遍布、霸位占道……在北京的城市角落,时常能看到“僵尸车”的身影。碍事儿又没人管,如何处置这些“另类城市垃圾”,成为一个现实问题。
“僵尸车”从何而来?有的因老旧破损被淘汰遗弃,有的因错过年检无法上路,有的因背负巨额罚单及滞纳金被一丢了之……个中原因多样,但归根结底,都是车主任性,将烂摊子扔给了社会。这些灰头土脸、长期弃用的车辆,不仅大煞风景,而且加剧交通拥堵,妨碍人们出行,同时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。有专家表示,汽车长期不用,容易造成燃油泄漏乃至挥发自燃,旧电瓶里大量的铅、硫等物质,也会在存放空间形成大量有害气体。
“僵尸车”侵占公共资源、滋生安全隐患,毫无疑问该“治”,但为何拖而不治?症结在于,现行法律规定下,国家对机动车实行所有权登记制度,“僵尸车”仍属于所有人的财产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、哄抢、破坏。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,更难觅专门的处理办法、长效的治理机制,治理行动便不易开展。本市曾多次开展专项清理行动,从前期摸排到现场取证,从清拖作业再到统一保管,交通、城管等部门付出巨大努力与高额成本,但这种专项治理尚未制度化、常态化,一时的成效也很容易被新的“僵尸车”侵蚀。
随着城市治理日趋精细化,无论是从守护公共安全、维护市容市貌的角度,还是从盘活公共资源、服务百姓民生的角度,整治“僵尸车”都必须更严一点。当务之急是解决治理依据不足、责任主体不清、具体分工不明的问题。这需要相关部门建立一整套专门的系统方案,形成“僵尸车”发现、处置、登记、追查制度,尽快消化存量。同时,优化车辆报废方式,引导车主依法处置报废车,并对所有在册车辆的处理行为进行跟踪监管,从源头上减少“僵尸车”产生。
数据显示,截至2020年底,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超650万辆。对于率先进入“汽车社会”的北京而言,享受着汽车带来的方便快捷,必然更早面临“车轮上的烦恼”。治理“僵尸车”,是对城市治理智慧的考验,也蕴含着如何处理人车关系的文明考题。在治理者系统施治的进程中,夯实“个人自由以不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为界”的规则意识,助推“僵尸车”从城市视野中消失,对于社会文明的培育也善莫大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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